2023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實施細則

2023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實施細則
為了進一步完善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工作,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長辦發〔2016〕5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政辦發〔202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基本原則
小學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則為“區為主,保入學;市協調,保公平” 。公辦學校按照單校劃片(含對口升學、配套入學)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多校劃片的方式為“相對就近、免試入學、指標到校、微機派位”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按照“誰審批、誰管理”原則,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微機派位,隨機錄取 。
二、派位辦法
公辦學校派位 。依據當年派位計劃數和學生志愿填報人數進行,當志愿填報人數小于或等于志愿學校派位計劃數時,計算機派位系統依據學生志愿自動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否則按照計劃人數隨機分配到該小學對應的初中學校 。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派位 。依據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派位計劃數和學生志愿填報人數進行,當志愿填報人數小于或等于志愿學校派位計劃數時,計算機派位系統依據學生志愿自動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否則按照計劃人數隨機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 。
捆綁派位 。為便于家長接送雙(多)胞胎子女上下學,更好履行家長監護責任,在微機派位志愿填報前家長可以自愿申請雙(多)胞胎子女以捆綁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學校(包括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就讀 。一旦選擇以捆綁方式派位,家長需要在申請表中明確其中一個孩子作為代表參加微機派位,其他孩子則共享派位結果 。微機派位志愿填報前未申請以捆綁方式派位的雙(多)胞胎子女,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綁方式安排入學 。
三、派位計劃
(一)公辦學校派位計劃各初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4月1日前向所在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申報當年招生計劃 。6月中旬,市教育局根據小學畢業生人數,結合提前錄取學生數核定每個學校招生計劃,并下發初中學校微機派位指標數 。區教育局根據各小學參加微機派位畢業生人數和初中學校招生計劃數,合理制定本區小學畢業生微機派位指標分配方案,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
(二)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派位計劃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根據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4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申報當年招生計劃 。4月25日前,市教育局審定并下發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派位計劃面向城區所有自愿選擇的小學畢業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學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選擇的小學畢業生 。
四、志愿填報
1.公辦志愿填報 。學生(家長)根據畢業小學(或跨區組)對應分配的初中學校以及派位計劃數,選擇其中一所公辦學校填報志愿 。
2.民辦志愿填報 。學生(家長)在充分了解民辦學校、子弟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基礎設施、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教育質量和辦學特色的基礎上,自愿選擇一所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填報志愿 。
3.實行多校劃片的小學畢業生可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愿和一所民辦學校志愿,其中公辦學校志愿為必填項,民辦學校志愿為選填項;如未派中志愿學校需通過征集志愿方式入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必須填報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志愿 。學生在填報民辦學校志愿時,必須選擇公辦學校志愿優先還是民辦學校志愿優先(學生只填報公辦學校志愿,不填報民辦志愿時,計算機系統自動視為公辦志愿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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