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失業保險金標準 2022清遠失業補助金熱點問答匯總

問: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有哪些?
答: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
【清遠市失業保險金標準 2022清遠失業補助金熱點問答匯總】問:失業補助金是否有申請時限?
答:文件暫未提及申辦截止時間 。目前還可以辦理 。可撥打0763-12345咨詢 。
問: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為多少?
答: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按月領取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標準為190.35元/月,參保繳費滿1年的標準為634.5元/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標準為634.5元/月 。
問: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能代辦?
答:能,須由代辦人持失業人員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 。
  問:失業補助金是否能網上申領?
答:能,失業人員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社APP、粵省事平臺等線上申領 。
  問:失業補助金是否能在任意參保地申領?
答:不能,失業補助金須在最后失業地,即最后停保所在地申領 。
問: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需要停保?
答:需要,但只申請補發符合條件月份的失業補助金,辦理時則無需停保 。
問:失業補助金如何發放?
答:按月發放,每月15日前(含15日,遇節假日順延)發放上月的失業補助金 。
  問: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需要辦理失業登記?
答:不需要,勞動關系終止原因以稅務減員原因為準(詳見粵人社規〔2019〕40號文第8-9頁,若減員原因為“其他”,默認為自愿性失業)
問:申領定期失業金是否需要辦理失業登記?
答:不需要 。
問:失業補助金是否能多次申領?
答:不能,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若領取期間重新就業,剩余未領取月數不可結轉到下次失業 。(例:若李四從2020年7月起領取失業補助金,領取2個月待遇后,9月重新就業并參保,后于10月再次失業,其不可申請領取剩余的4個月待遇) 。
問:失業補助金是否能發放到本人其他帳號?
答:能,默認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帳號,如無社會保障卡,可發放到其本人其他賬號 。
  問:領取失業補助金是否核減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答:不核減,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
問: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是否享受代繳醫療保險費等其他待遇?
答:不享受,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問: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是否能轉移失業保險關系?
答:不能,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 。
問: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有年齡限制?
答:沒有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女性超過50周歲,男性超過60周歲)但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符合條件均可申領 。
問:已領取非本省戶籍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后未重新就業參保,是否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答:不能,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后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不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問:4月因個人原因從單位停保減員,5月起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是否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答:能,并可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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