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鄭州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2023鄭州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

2023鄭州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
按1%的繳費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單位,其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
【2023鄭州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2023鄭州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一)妊娠滿28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貼 。
(二)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
(三)妊娠滿8周不滿12周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
(四)妊娠不滿8周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
生育津貼按日計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上年度未參保的,按照用人單位已繳費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 。
國家機關和財政全供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生育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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