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醫療救助起付標準及救助限額

一、醫療救助起付標準
以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由省級確定醫療救助起付標準:
一類、二類人員取消起付標準;
三類人員按照基數10%確定,即2022年為2300元、2023年為2500元;
四類人員按照基數25%確定,即2022年為5800元、2023年為6400元 。
四、醫療救助支付比例及救助限額
一類人員救助支付比例100%;
二類人員救助支付70%;
三類人員救助支付比例60%;
四類人員救助支付比例50% 。
救助限額均為3萬元 。
【大理醫療救助起付標準及救助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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