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2022( 三 )


第二十一條 建立醫?;鸢踩揽貦C制 。
(一)嚴格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全域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智能監控,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醫療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管,實現醫保基金全領域、全流程、全方位監管 。
(二)壓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衛生健康部門行業主管責任、醫保部門監管責任,落實衛生健康、公安、市場監管、藥品監管、審計等有關部門協同監管責任,嚴肅查處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醫保經辦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
第二十二條 健全醫療服務監控、分析和考核體系 。
(一)規范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協商談判機制,嚴把入口關,將“技術好、服務優、價格低、布局合理”作為前置條件,嚴格評審評估標準,將優先使用醫保目錄藥品(醫用耗材)、控制自費比例、嚴禁誘導院外購藥、違規開具大處方等納入協議管理,強化協議條款及指標約束作用 。
(二)建立醫療服務監控預警提醒和分析考核制,常態化監測醫藥費用增長快、次均費用高、患者自費比例高、檢查費用占比高、目錄外項目使用多等異常指標,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療服務 。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醫保、財政、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醫保部門牽頭做好職工醫保門診共濟有關工作,并根據國家部署、醫保基金支付能力、醫學技術發展等情況,適時調整有關政策 。財政、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做好醫?;鹗褂霉芾?、規范定點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及時提供我市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數據等工作 。
第二十四條 此前相關政策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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