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居住證辦理指南最新 莆田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莆田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1、申請條件: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后,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
2、辦理材料:
(1)《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
(3)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包括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4)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錄用(聘用)證書、社保繳納憑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5)連續就讀材料,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3、服務窗口:
【莆田市居住證辦理指南最新 莆田市居住證辦理指南】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分中心及未進駐公安分中心的各派出所戶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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