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哪些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江西省萍鄉市工傷賠償標準

萍鄉市哪些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一、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在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由所在縣(區)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萍鄉市哪些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江西省萍鄉市工傷賠償標準】
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雇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按其所在用人單位工商注冊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注冊地劃分,在縣(區)注冊登記的由所在縣(區)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市級機構注冊登記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
三、本通知下發以后,《萍鄉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第十四條中有關內容不再生效 。工傷認定職責范圍調整從2009年1月1日起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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