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高新公租房初審名單 2022西安高新公租房資格復審流程

一、復核內容
本年度配租資格復核分為三個部分:資格復核、入戶查看及物業服務調查 。
(一)資格復核
按承租單位、個人承租人的配租資格進行資格復核 。
(二)入戶查看
1、房屋使用人是否與申請資格一致;
2、房屋人員變更是否已辦理相關手續;
3、房屋是否存在轉租、出借或閑置行為;
4、房屋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
5、房屋是否存在拖欠租金情況;
6、政策文件規定的其他方面 。
(三)物業服務調查
1、公租房分配、入住是否規范;
2、物業服務是否按規定及時履行 。
二、復核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陜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九條、《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市房發〔2014〕146號)第四十五條、《西安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第三十三條規定:住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對保障性住房進行監督檢查 。
三、復核組成員
復核組成員由高新區住保辦、保障房中心、公租房公司、承租單位、個人承租人組成,要求各成員單位至少有一名以上的負責人持相關證件參與本次復核工作;對于個人承租人,所屬單位可不用參加 。
四、復核范圍
2012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已入住高新區公租房的個人承租人、承租單位 。
五、復核要求
承租單位、個人承租人在巡查期內,做好負責人的安排工作和所有承租房屋備檢時間的計劃工作,并在巡查開展之前,將負責人信息和備檢時間計劃上報公租房公司 。
六、復核結果有效期
通過配租資格復核人員,其申請或承租資格自復核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
七、復核結果處理
(一)若承租單位或個人承租人推脫、躲避公租房年度配租資格復核的,高新區住保辦將以文件形式通報相關單位及個人 。
(二)若承租單位或個人承租人惡意阻撓,或在文件通報下發5日內,未能配合完成配租資格復核的,高新區住保辦將依法取消承租人入住資格,騰退該房屋,并記入高新區公租房信用管理檔案,相關人員自退回房屋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租房 。
(三)若申請人(申請家庭)在西安市主要城區購買私有產權住房且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條件的、申請人(申請家庭)名下購買車輛且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條件的、申請人(申請家庭)收入標準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條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下發《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取消通知》及《住房騰退通知書》,并按《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為超出住房保障條件的承租人安排3個月的搬遷期,搬遷期滿暫時無法騰退的,經申請將給予不超過1年的過渡期,過渡期租金按照市場租金計租,過渡期滿,必須騰退住房 。【西安西高新公租房初審名單 2022西安高新公租房資格復審流程】
1、收入標準: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收入標準為單身人員月收入標準為4680元,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3900元 。收入標準根據西安市對租賃型保障房現行收入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
2、車輛標準: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車輛的,單價低于15萬元(以購車發票為準) 。
3、住房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 。
高新區公租房配租資格申請以及年度資格復核過程中,以下住房均被認定為申請家庭現有住房面積:
①本市主要城區購買的私有住房(含已簽訂購房合同尚未入住或辦理權屬登記的住房),區域范圍為: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以及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安曲江新區、西安浐灞生態區、西安國際港務區、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灃東新城;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