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產假多少天 東營育兒假每年有多少天?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關于育兒假的規定:
注:東營育兒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
2021年11月29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將在濟南召開,屆時將審議省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
子女3周歲前,父母每年擬休不少于10天“育兒假”(擬增設)
《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七條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職工增加六十日產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產假,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計不少于十日育兒假 。在陪產假、育兒假以及增加的產假期間,女職工及其配偶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待遇,所在單位不得取消其福利待遇、降低工資或者辭退 。
【山東東營產假多少天 東營育兒假每年有多少天?】
與現行條例相比,山東擬新增設“育兒假”,并擬規定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計不少于十日育兒假 。而且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福利,按照正常出勤應得的待遇發放 。
為了讓舉措更好落地推行,《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在“法律責任”章節專門明確:女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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