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東昌府區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什么

【昌都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東昌府區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什么】西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于解除或者中止合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
流動人口承租房屋,應當如實說明租住人數,出示身份證件,填寫承租人員信息登記表;共同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房屋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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