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業被退還的個稅手續費可以用在哪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以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相關規定對于企業取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 。
從用途上可以有兩種方式:
一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 
二是“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 , 計入本單位收入 , 用于與“三代”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設備、人員成本、信息化建設、耗材、交通費等管理支出 。
【南京企業被退還的個稅手續費可以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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