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險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 助推企業轉型升級 ,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失業保險制度 , 經省政府同意 , 決定適當調整全省失業保險費率 ?,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
二、 因降低費率造成統籌地區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 , 先由當地歷年結余基金支付 , 不足部分由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和當地財政按規定補貼 。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要加大調劑力度 , 根據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赤字情況 , 歷年基金結余情況和財政狀況 , 適當提高補貼比例 。
【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三、 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執行中遇到問題及時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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