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戶口遷入辦理流程 菏澤戶口辦事指南

申請條件:
申請人申請辦理各類戶口事項 , 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 , 應當場辦理 , 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 , 應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材料;需要經審查后報上級公安機關審批的戶口事項 , 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 , 應當場受理 。
辦理材料:
申請人申辦各類戶口事項 , 應由申請人本人或其監護人、近親屬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書面申請 , 同時提交申請人或監護人、近親屬以及被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申辦戶口的各種材料 。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除當場辦理的戶口事項外 , 公安機關應自受理戶口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 。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 , 應由審批機關的負責人批準 , 延長10個工作日 , 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
聯系電話:
0530-3332209 , 3332210 。
辦理流程: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辦結 。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受理、上報→各分縣局戶籍科審批 。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受理、上報→各分縣局戶籍科審核→菏澤市公安局戶政處審批 。
說明:
【菏澤戶口遷入辦理流程 菏澤戶口辦事指南】各類戶口事項均需要到戶口地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 不能網上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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