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濟寧省屬師范生就業選崗通知

濟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選崗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 , 濟寧高新區發展軟環境保障局 , 北湖度假區、經濟開發區教育分局:
為順利開展2022年濟寧市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競崗選聘工作 ,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9〕1號) , 和濟寧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 現將2022年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選崗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
一、實施對象
與濟寧市教育局簽訂《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定向濟寧市就業的2022屆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包括2022年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的2020屆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 。2022年參加研究生考試并被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公費師范畢業生 , 不參加選崗 , 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參加當年選崗 。
二、筆試及成績確定
1.筆試時間及地點
另行通知 。
2.成績確定
定向濟寧就業的山東省公費師范畢業生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加分”兩部分組成 。
在校綜合表現包括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獲獎情況、獲得獎學金情況、省級優秀畢業生三個方面 。在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中獲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6分;獲得國家級獎學金加6分、省級獎學金加4分;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加4分 。
公費師范畢業生的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加在校綜合表現加分之和 。在校綜合表現加分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在筆試考試結束后上交工作人員 。綜合成績確定后在濟寧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公布 。
三、選崗方式
在同學段同學科內 , 按照公費師范畢業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 , 選崗應遵循以下原則:
1.誠實守信原則 。所有參加選崗的公費師范生均應承諾符合《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的就業上崗條件 , 能夠按時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 , 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準則 , 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推遲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生參加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師函〔2022〕24 號)文件精神 , 因疫情封控未能參加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的公費師范畢業生 , 可先參加選崗 , 被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 , 須參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 在成績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認定中取得教師資格 。如未能如期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取得教師資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第二條“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 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規定 , 則自動喪失已獲得的擬聘用資格 , 按違約情形處理 。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 , 公費師范生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 不得參加選崗 , 并作為違約情形處理 。
2.學段對應原則 。在需求崗位計劃范圍內 , 按相應學段崗位范圍選崗 。
3.專業對應原則 。在需求崗位計劃范圍內 , 按專業按學科選崗 。
4.高分優先原則 。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綜合成績相同的 , 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綜合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相同的 , 按大學期間教育學、心理學兩科總成績高的優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大學期間教育學心理學兩科總成績相同的 , 按教育學分數高的優先;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成績、心理學成績全部相同的 , 按抽簽順序選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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