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課后服務工作規范 山東省課后服務實施方案

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工作規范(試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鞏固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工作成果,健全課后服務工作機制,強化制度保障和監管措施,實現有需求的學生都能享受高質量的課后服務,制定本規范 。
第二條 本規范所指義務教育學校,包括獨立的小學、初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和初中部,以及實施義務教育的其他學校 。
二、服務時間
第三條 課后服務主要在上學日放學后進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時 。
具體服務時間由各地結合實際彈性確定,結束時間一般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 ??筛鶕枨筇峁┎煌瑫r長的課后服務供學生和家長選擇 。
三、服務內容
第四條 課后服務主要開展作業輔導和素質拓展活動 。
1.自主作業 。組織學生自主做作業,引導小學生利用課后服務時間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引導初中學生利用課后服務時間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
2.課業輔導 。對學有困難的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課業輔導幫助,為學有余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 。
3.自主閱讀 。充分利用學校圖書室、閱覽室等資源,供學生開展自主閱讀活動 。
4.文體活動 。組織開展藝術類、體育類校本課程,學生結合興趣愛好,采取自主選課的方式參加 。重點關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類素養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資源優勢,設計開展體驗式、互動式、情景式活動課程 。
【山東課后服務工作規范 山東省課后服務實施方案】5.社團活動 。在學校的指導下,學生組建各類社團或興趣小組,自主開展實踐探究、素質拓展活動 。
6.研學實踐 。就近利用青少年宮、科技館、博物館、企事業單位等實踐場所,組織學生開展公益性研學實踐活動 。
7.其它活動 。學校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及素質提升的其它活動 。
第五條 嚴禁利用課后服務時間違規辦學或開展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嚴禁開展商業推廣性質的活動,不得組織開展危險性較高的活動,不得集體教學或“補課” 。
四、資源支撐
第六條 學校應充分利用校內師資、場所、設施設備等資源,開展課后服務 。
第七條 學校要將課后服務活動(課程)研究開發作為教研活動的重要內容,與校本特色課程開發緊密結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內外資源,豐富課后服務活動內容形式 。
第八條 課后服務應主要由本校教師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教師專業特長,做好相關培訓,提升課后服務能力 。
第九條 學校師資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士或志愿者參與,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務 。
第三方服務引入須為非學科類并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明確入口審核、過程監管、效果評價等辦法,建立退出機制 。
學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 。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引入的免費或公益性質第三方服務,不得帶有任何商業推廣和商業隱含元素,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 。
第十條 應積極協調宣傳、文化和旅游、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等部門,科協、工會、團委、婦聯、關工委等組織以及村(居)社區委員會等,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組織專業力量,參與和支持學校開展公益性課后服務活動 。
五、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結合實際制定課后服務實施方案,明確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組織、責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職工激勵辦法等內容 。
第十二條 學校以學期為單位編制課后服務計劃,提前告知家長活動內容、費用來源、監督渠道及家校責任,引導學生積極參與,但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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