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都江堰市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解讀 2020年都江堰落戶政策會放寬嗎

一、如何界定“隨遷子女”?
答:《通知》所稱“隨遷子女”,是指來都江堰市就業人員和都江堰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隨遷子女”具體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成都市以外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 。
(二)成都市以內非都江堰市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 。
(三)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到這四個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
(四)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跨鎮(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
注: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為城區招生區域 。
二、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答:(一)積分申請 。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于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并辦結(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本市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辦理積分申請為當年辦結當年使用,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二)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申請人,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外的:需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連續居住滿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證,以及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
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內的:需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連續居住滿半年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信息摘要3等),以及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
3.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經市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審核蓋章的《勞動合同》;或在我市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由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
三、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時間如何規定?
答: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申請人于子女入學當年4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相應的材料 。
四、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方式如何規定?
答:(一)現場申請 。成都市以內戶籍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持相應的材料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登記,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填寫《就學申請表》辦理入學申請 。(溫馨提示:指定登記點另行公布 。)
(二)網上申請 。成都市以外戶籍來我市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錄“成都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查詢服務”進入“義教招生入學平臺”,登錄“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 。(溫馨提示:如果無法在平臺上傳信息或上傳信息不全,可到平臺上所選登記點現場提交紙質材料 。)
五、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如何審核辦理?
答:(一)審核材料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的工作日,相關部門通過指定登記點、“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提交或上傳的材料進行現場或聯網審核 。
(二)結果告知 。1.現場申請:于入學當年7月第三周工作日,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統籌安排學位,在登記點公布學位安排結果 。申請人到登記點領取《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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