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給孩子改姓名嗎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姓名嗎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的姓名 , 但需要雙方都同意 。一般而言 , 子女的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 , 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 , 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離婚之后 , 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 , 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 , 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 ,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離婚可以給孩子改姓名嗎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姓名嗎】(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 , 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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