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提取公積金怎么辦理 福州市公積金租房怎么領取

申請條件:
1.繳存職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居住,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2.與上次租房提取間隔滿6個月(含)以上;
3.職工申請租房提取前12個月未曾辦理過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類型提取 。
申報材料:
【福州公租房提取公積金怎么辦理 福州市公積金租房怎么領取】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房屋租賃合同
3.租金繳納證明
申報材料說明:
1.申報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大陸居民身份證;臺灣同胞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護照 。
辦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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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職工首次申請提取時,住房公積金需按月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房屋租賃滿6個月以上 。首次申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6個月的租金;
2.除首次外,以后每隔6個月可申請提取一次,每次申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實際間隔月份的租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租金;
3.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的,按照當期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
4.已用于上次提取申請的租金繳納證明不得重復用于未提取月份的提取申請;
5.繳存職工本人應提供一張本人名下一類儲蓄卡,以便資金轉賬;
6.繳存職工可通過“榕政通”或“EMS”等快遞服務商將申報材料及儲蓄卡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需原件)郵寄至繳存所在管理部,事項辦結后,管理部在2個工作日內將涉及的原件快遞寄出;
7.繳存職工本人無法到場辦理,可由他人代辦,代辦人另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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