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東南飛譯文及注釋 孔雀東南飛譯文

1、《孔雀東南飛》翻譯:
(1)序說:東漢末建安(公元196-219)年間 , 廬江太守衙門里的小官吏焦仲卿的妻子劉蘭芝被焦仲卿的母親趕回娘家 , 她(回娘家后)發誓不再嫁人 。她的娘家逼迫她改嫁 , 她便投水死了 。焦仲卿聽到 后 , 在(自家)庭院的樹上吊死了 。當時的人哀悼他們 。寫下這首詩記述這件事 。
(2)“(我)十三歲到十六歲能織精美的白絹學會了裁剪衣裳會彈箜篌 能誦讀詩書 。十七歲做了您的妻子 , 心中常常感到痛苦的悲傷 。您既然做了太守府的小官吏 , 遵守官府的規則 , 專心不移 。我一個人留在空房里 , 我們見面的日子實在少得很 。雞鳴啼了 , 我就上機織綢子 , 天天晚上都不得休息 。三天就織成五匹綢子 , 婆婆仍然嫌我織得慢 。并不是因為我織得慢 , (而是)您家的媳婦難做啊!我既然擔當不了使喚 , 白白留著也沒有什么用 。(您)現在就可以去稟告婆婆 , 趁早把我遣送回娘家 。”

(3)焦仲卿聽了這般訴說后 , 到堂上去稟告母親:“我已經沒有做高官、享厚祿的貌相 , 幸虧還能娶到這個(賢慧能干)的妻子 , 結婚后相親相愛地生活 , (并約定)死后在地下也要相依為伴侶 。相處在一起不到二三年 , (生活)才開始 , 還不算很久 , 這個女子的行為并沒有什么不正當 , 哪里料到會招致母親不滿意呢?” 。
2、《孔雀東南飛》原文課文:
(1)序曰:漢末建安中 , 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 , 為仲卿母所遣 , 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 , 乃投水而死 。仲卿聞之 , 亦自縊于庭樹 。時人傷之 , 為詩云爾 。孔雀東南飛 , 五里一徘徊 。
(2)“十三能織素 , 十四學裁衣 , 十五彈箜篌 , 十六誦詩書 。十七為君婦 , 心中常苦悲 。君既為府吏 , 守節情不移 , 賤妾留空房 , 相見常日稀 。雞鳴入機織 , 夜夜不得息 。三日斷五匹 , 大人故嫌遲 。非為織作遲 , 君家婦難為!妾不堪驅使 , 徒留無所施 , 便可白公姥 , 及時相遣歸 。”
【孔雀東南飛譯文及注釋 孔雀東南飛譯文】(3)府吏得聞之 , 堂上啟阿母:“兒已薄祿相 , 幸復得此婦 , 結發同枕席 , 黃泉共為友 。共事二三年 , 始爾未為久 , 女行無偏斜 , 何意致不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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