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所需材料

納稅人申請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應提供哪些材料?
納稅人申請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除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外,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納稅人身份證件;
(二)現住房的房屋銷售合同;
(三)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房屋銷售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其復印件;
(四)新購住房為新房的,報經住建部門備案(網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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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什么時間內可以享受退稅政策?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 。
【青島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所需材料】例1:納稅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購住房的時間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故符合政策規定的時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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