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貢獻積分指標一覽

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
貢獻積分指標
根據《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溫委辦發〔2019〕70號)第四條規定要求,現設定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人才貢獻積分指標及分值,具體如下:
一、貢獻成果(采取積分制,可疊加計分)
1.論文類: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SCI 、SSCI一區收錄論文(或《中國社會科學》《新華文摘》全文轉載)1篇計100分,SCI、SSCI二區收錄論文(或AHCI源期刊、浙大標準人文社科類權威期刊論文)1篇計50分,SCI、SSCI三區收錄論文(或浙大標準人文社科類一級期刊論文)1篇計20分,SCI、SSCI四區收錄論文(或CSSCⅠ來源期刊論文)1篇計10分;
2.專利類:授權發明專利1項計100分,授權實用新型專利1項計20分,授權外觀設計專利1項計10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1項計10分;
3.課題類: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計100分、省部級科研項目計 50分、市廳級重大科研項目計20分、市廳級一般項目計10分,參與國家級重大、重點科研項目(排名前5位)計100分,課題類不包括會議資助項目和自籌項目;
【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貢獻積分指標一覽】4.標準類:為主制修訂國際標準1項計100分、國家標準1項計50分、行業標準1項計10分,參與制修訂積分減半計算;
5.獎項類:市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獲得者(前5完成人)計100分;
6.考核類: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優秀1次計40分;
7.其他類:技術轉讓項目技術交易額累計達到10萬及以上計100分 。
二、榮譽稱號(采取達標制,獲得一項即計100分)
1.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模范”“五一勞動獎”;
2.全國、省奧林匹克競賽金牌獲得者指導教師,省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市級及以上“師德楷?!薄按盒Q獎”“農村教師突出貢獻獎”“學科骨干教師”,市“尊重教育、尊重人才突出貢獻個人”,縣級及以上“名師”“名班主任”“名校長”“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以及經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認定的相當層次榮譽稱號獲得者;
3.“國醫大師”“國家衛生計生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溫州市“甌越名醫”,縣級及以上“名院長”“名醫師”“名中醫”“醫壇新秀”“醫德模范”“先進護理工作者”“優秀家庭醫生”“最美溫州人·最美醫生護士”“十佳醫生護士”,以及經縣級及以上衛健部門認定的相當層次榮譽稱號獲得者 。
三、學歷職稱(采取附加分制,選擇一個項目計分)
1.畢業于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計50分;
2.畢業于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高校計50分;
3.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計50分;
4.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職稱計100分;
5.在中小學(幼兒園)工作,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計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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