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區清正源府人才共有產權房物業費標準一覽

杭州拱墅區清正源府人才共有產權房物業費標準
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物業服務標準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的甲級服務標準執行 。
拱墅區清正源府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為:物業費標準為2.75元每平方米每月,公攤能耗費標準為0.5元每平方米每月,車位管理費標準為100元每個每月 。
【杭州拱墅區清正源府人才共有產權房物業費標準一覽】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報名參加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搖號,可按規定享受商品住房優先搖號政策,即在購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完全產權前,該套保障住房在購房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但在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前,須承諾退出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 。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申請代持機構回購住房并簽訂回購協議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