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灌南縣失業保險受理條件是什么

【連云港市灌南縣失業保險受理條件是什么】一、受理標準
1、服務對象:自然人
2、受理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①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②失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③失業人員已經進行失業登記 。
二、辦理地點
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政務服務中心1樓人社局1060號窗口 。
三、辦理材料
1、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 , 1份
2、職工個人檔案(如果系統內沒有申領人的繳費信息) , 1份
3、1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三選一) , 1份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