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姜堰區獨生子女退休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進行集中登記通告

姜堰區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進行集中登記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泰政規2009]5號、姜政發(2010]215號)精神,決定對姜堰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進行集中登記 ?,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姜堰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經區人社部門批準、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工資未加5%、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選休職工;2020年12月31日前持證退休未領取過一次性獎勵金的職工 。
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予以補發,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為申請登記 。
提前病退、傷退的持證退休職工申請登記的,男須達50周歲以上(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須達45周歲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
二、登記時間:
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登記地點:
持證退休職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登記 。非本地戶籍但在姜堰區人社部門辦理退休的持證退休職工以羅塘街道辦事處為民服務中心衛健窗口為登記點
四、所需證明材料:登記時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銀行功能已激活);
【2022姜堰區獨生子女退休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進行集中登記通告】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或有效證明);
3.《職工退休養老證》;
4.子女《身份證》;《結婚證》 。
特殊對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持證退休職工本人不能前來登記,委托配偶或子女等代理登記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委托書》、《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
2.持證退休職工死亡,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登記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同一順位繼承人承諾書(或聲明)、死者戶口注銷證明及代理人銀行卡 。
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辦理或遺失的,當事人可按規定到鎮(街道)為民服務中心衛健窗口申請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符合條件的對象需填寫《姜堰區持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申請表》 。申請表、委托書等表格可到本人居住地村(社區)、鎮(街道)為民服務中心衛健窗口領取 。
注:請申請人務必提供本人的退休工資卡(社會保障卡)卡號(請勿提供其他銀行的銀行卡卡號,否則無法撥付補助) 。
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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