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合同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司法廳關于我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19]707號):
【揚州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合同公證服務收費標準】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合同和接受遺贈的公證,根據受益額大小,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1.0%收取;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7%收??;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5%收??;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3%收?。怀^1000萬元的部分,按0.1%收取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按以上標準減半收取 。

根據《揚州市發展改革委揚州市司法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關于降低部分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揚發改價格發〔2021〕349號):
降低涉及居民房產繼承、贈予和接受遺贈公證收費標準
(一)證明涉及居民房產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公證收費,受益額2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0.5%收取,最低200元;超過2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45%收??;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4%收??;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27%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09%收取 。
(二)單套居民房產辦理上述公證事項費用總額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 。單套居民房產價值超過1000萬元,按前款規定計算收費額超過1萬元的,在收取1萬元公證服務費的基礎上,對超過1000萬元部分所對應的受益額,加收1‰的公證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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