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進行時 再婚

小編的話:本報9月16日第46期《老年之家》討論了老年人再婚的話題后,收到大量讀者來信,大家對這個話題紛紛發表了自己觀點,現特選取其中一篇,以饗讀者 。隨著我國國情及社會的發展,再婚的老年人越來越多 。但還是有很多人對于老年人再婚持反對態度,有些兒女甚至對老人謾罵、訓斥,態度極為惡劣 。我以為,老人再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人到老年,不管是喪偶還是離婚,失去另一半對自己身心影響非常大 。尤其是喪偶老人,常常沉湎于對老伴的追憶中,極大地影響生活質量 。對于老年男性來說,妻子過世后,他們難以自理家務,生活感覺空虛寂寥;對于老年女性來說,丈夫去世,失去了家中的頂梁柱,缺少支撐和依賴,還可能因失去主要收入來源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老年人再婚,雙方一定要有感情基礎,要互相多接觸多了解;其次,老人再婚還要取得子女的同意,處理好雙方子女的關系及家庭財產分割等問題 。如此,夕陽戀情才會充滿溫馨、幸福美滿 。老年人有了再婚的想法和要求,應該和子女們開誠布公地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聽聽子女的意見和建議 。最好對財產安排建立合情合理的約定,比如婚前的財產公證,約定雙方的婚前財產將來由各自的子女繼承,約定婚后所形成財產的繼承方式及雙方各自子女的贍養責任等 。作為子女們對老人的再婚更應該具有包容、大氣的胸懷 。一要以父母晚年生活是否幸福為標準,尊重父母的選擇,不干預老人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二要以自立自強為主,不染指父母的財產;三要不僅要尊重再婚后的非親生父(母),而且要以寬容、大度的心態與對方子女處好關系 。【再婚進行時 再婚】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立法再多再細化,也不可能包羅萬象和窮盡不斷變化之現實 。如果說“約定”是給老人們再婚后的幸福鋪墊,則子女們的“大氣”是給再婚老人們的幸福來敲門 。(郁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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