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辦理中山居住證要什么條件?

港澳臺居民辦理中山居住證要什么條件?
辦理條件
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申請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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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居民辦理中山居住證要什么條件?】
未滿 16 周歲,可由監護人代為換領、補領 。由監護人帶領申辦人一起前來辦理的,無需額外提供代為換領、補領手續材料;僅由監護人代為換領、補領,申辦人沒有前來辦理手續的,還需提供能證明申辦人與監護人監護關系的出生證和監護人身份證明(護照、出入境證件或居民身份證等任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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