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葵花幼兒園報名條件 汕頭市葵花幼兒園招生公告

為貫徹國家關于幼兒園自主招生政策,根據《關于同意將廣廈新城葵花幼兒園撥給市婦聯管轄的批復》(汕府辦函〔1995〕19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7]102號)、《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汕頭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實施方案》(汕府辦〔2017〕49號)、《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現對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2015年9月1日 — 2016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
(二)招生人數:125名(其中軍人和烈士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廣廈葵花園小區“住戶一致”居民子女、本單位教職工子女等優先照顧入園,剩余名額面向廣廈街道轄區內其他住宅區公開招生 。)
二、招生形式和條件
(一)形式
采用劃區域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分散驗證等形式分步驟有序進行 。
【汕頭葵花幼兒園報名條件 汕頭市葵花幼兒園招生公告】(二)條件
1.第一批:符合政策性規定照顧的適齡幼兒
(1)駐汕部隊現役軍人、烈士、公安消防的適齡子女(提供部隊證明、官兵證、烈士證明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
(2)汕頭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提供外國專家工作證、用工證或聘用人才工作證及政府相關文件、單位公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
(3)葵花園小區“住戶一致”適齡幼兒(需提供廣廈街道葵花園戶口簿和房產證明、計生服務證、出生證、免疫證原件及復印件、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
(4)本園教職工的適齡子女(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復印件,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 。
2、第二批:根據“住、戶一致”原則,具有廣廈街道(廣廈派出所)轄區內常住戶口,符合以下兩種情況的均可通過網絡申請(需提供戶口簿和房產證明、計生服務證、出生證、免疫證、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 。)
情況一: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是戶主和戶籍所在地的住房產權所有人(即戶口簿和房產證明兩證統一) 。
情況二:幼兒和法定監護人戶口均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共同生活(即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主也可視為監護人) 。
三、報名程序、時間及安排
1. 第一批:符合政策性規定照顧的適齡幼兒
(1)上交報名資料時間為 7 月 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把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送到葵花幼兒園申請報名,提交資料,所有證件缺一不可(復印件用牛皮袋封好,寫上幼兒姓名和家長聯系電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照顧 。
(2)7月 7日,資料審核并公示符合條件幼兒名單(微信公眾號) 。
(3)7月 9日上午9:00—11:00家長帶幼兒和健康體檢手冊來園填表報名 。
(4)7月 9日下午公示第一批錄取幼兒名單 。
2.第二批:廣廈街道轄區內其他小區適齡幼兒
(1)7月 9日,公布網上申請名額、申請時間和網絡報名二維碼 。
(2)7月 10日上午9:30時開始,開通網絡報名通道,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通過網絡申請報名,額滿通道自動關閉 。幼兒園對申請成功幼兒資料網上審核 。
(3)7月11日,公布網上申請成功幼兒名單 。
(4)7月 16日現場驗證:家長帶幼兒,提交戶口簿和房產證明、計生服務證、出生證、免疫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附屬二醫院健康體檢手冊等現場審核,符合條件填表錄取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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