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指南


太原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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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商品房
提取條件:
需要滿足的條件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
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
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
申報材料:
太原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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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根據租賃住房類型提供以下資料:租賃商品住房(1)身份證;(2)本人住房公積金卡;(3)政府房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的申請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鐵路分中心、三縣一市分繳存職需提供);(4)婚姻關系證明 。
提取額度:
六城區范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每年不得超過22000元,三縣一市范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每年不得超過7000元 。
提取流程:
線下辦:
(1)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申請人可持資料要件(原件)到我中心任一分理處辦理,鐵路分中心職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請 。
(2)持有住房公積金相配套銀行卡(折),申請人可持資料要件(原件)向本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所轄分理處/管理部申請 。
線上辦:
下載安裝“手機公積金”APP——注冊(按步驟做,密碼至少8位,要求用字母和數字組合)——注冊完成登錄——業務辦理——公積金提取——選擇提取類型——按提示操作 。
窗口信息:
咨詢電話:0351-12329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冬季)
【太原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指南】受理窗口: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分理處/管理部業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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