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公租房保障怎樣申請 三河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二 )


2.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
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鎮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0倍以下(即49636元)且家庭財產45萬元以下的家庭,給予實物配租或者租賃補貼保障 。
享受實物配租保障的,在保障面積內按執行價格給予70%補貼,超出保障面積的部分給予50%補貼;享受租賃補貼保障的,持有三河市區房屋租賃備案證的保障面積內按9元/m.月的標準給予補貼;持有燕郊高新區房屋租賃備案證的保障面積內按6元/m月的標準給予補貼 。
3.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低收入):
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鎮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即74454元)且家庭財產60萬元以下的家庭,給予實物配租或者租賃補貼保障 。
享受實物配租保障的,在保障面積內按執行價格給予40%補貼,超出保障面積的給予20%補貼;
享受租賃補貼保障的,持有三河市區房屋租賃備案證的保障面積內按4元/m月的標準給予補貼;
持有燕郊高新區房屋租賃備案證的保障面積內按3元/m月的標準給予補貼 。
4.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給予實物配租保障 。在保障面積內按執行價格給予40%補貼,超出保障面積的給予20%補貼 。
公共租賃住房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燃氣費等,由承租人按標準向相關企業繳納 。
四、申請受理時間
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于2021年9月21日之前完成初審并公示,將資料報市住建局 。
五、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及受理(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申請人如實填寫對應的《三河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審批表》并提供相關材料,申請人對填報事項的真實性長期負責并接受社會監督 。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申請,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向用人單位申請 。居委會、村委會、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填報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匯總后報所屬轄區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 。
本年度實物配租房源擬安排354套,其中三河市區24套,燕郊高新區330套 。
(二)初審和公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1日)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收到報送材料后,對材料的真實性及家庭收入、財產、住房、勞動合同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 。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組織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對舉報的情況進行查證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與匯總表(含電子版)和公示結果統一報市住建局 。
(三)審核及公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市住建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并將申報信息轉交各聯審聯查部門查檔,各聯審聯查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查檔結果加蓋公章反饋至市住建局 。
經審核和聯審聯查程序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員)在三河市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由市住建局組織相關部門對舉報的情況進行查證 。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是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登記為輪候對象 。審核不合格的家庭(人員)由申報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
(四)實施保障
結合申請保障意向,對審核合格的家庭(人員)實施保障 。
1.實物配租 。
【三河市公租房保障怎樣申請 三河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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