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違約金怎么收 江門公租房什么情況要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三)擅自互換、出借、轉租、抵押公共租賃住房的;
(四)將公共租賃住房用于經營性用途或者改變使用功能的;
(五)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嚴重損毀的;
(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資產價值超過規定數額或者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
【公租房違約金怎么收 江門公租房什么情況要付違約金】(七)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違法、違約情形 。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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