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引進人才配偶安置范圍 聊城人才引進政策

聊城引進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細則如下:
范圍:
本細則所稱人才是指根據《聊城市引進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認定且處于管理期內的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緊缺人才 。
引進人才的配偶愿意在我市就業且屬于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的,由人才所在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申請,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按照“對口安置為主,統籌協調為輔”的原則協調安置 。
(一)申請程序
原屬于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的上述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配偶,需對口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由人才所在單位提交申請報告、《聊城市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配偶安置申請表》、引進人才認定證明材料、引進人才近6個月的社保繳費憑證、結婚證書原件復印件等材料,
報引進人才“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站式'服務平臺”)審核、市人社部門審定后,由“一站式”服務平臺將《聊城市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配偶安置申請表》交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各一份 。
(二)確定安置意向
組織、人社、編制部門依據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配偶意愿,按照對口安置原則,結合相關單位人員編制、職位空缺等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安置意見,下達《聊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使用核準通知單》和《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卡》,并書面告知市“一站式”服務平臺 。
(三)入編
市“一站式”服務平臺通知安置部門(單位)領取《聊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使用核準通知單》和《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卡》 。
安置部門(單位)憑《聊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使用核準通知單》和《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卡》到組織、人社、財政部門辦理調動、工資、社會保險、核撥工資經費和工作經費等手續,納入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專項管理 。
機構編制部門依據組織、人社部門補充進人的相關手續辦理入編事宜,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并書面告知“一站式”服務平臺,由站式”服務平臺通知人才所在單位 。
市編辦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入編情況 。
(四)本細則由市編辦、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商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
咨詢電話:0635-8288044,
監督電話:0635-826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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