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人才公寓租金 聊城市人才公寓

聊城人才公寓租金標準如下:
一.租賃費用
(一)房屋租金 。經《聊城市引進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認定的第一、二、三類人才免費入住 。經認定的第四類人才,適當收取租金,計費面積以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計費基準價由物價部門參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場租金確定,前三年分別按基準價的50%、65%、85%收取,第四年按市場價收取 。
(二)管理費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
(三)入住押金 。由用人單位按每人3000元繳納,在入住登記時交清,退租時返還 。
(四)對于一、二、三類認定人才,物業管理費實行定期預交的辦法,由用人單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業管理單位繳納一次 。
(五)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網絡、生活垃圾處理等費用自理,按有關規定繳納 。
二.實行人才公寓年審制度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住房:
1.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
2.承租人離開(含調動、辭職、辭退、離職等)我市,或變動工作后仍在我市工作,但未重新辦理租住手續的;
3.承租人轉租、轉借或私自改造內部結構、改變住房用途的;
4.承租人連續3個月不居住的(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
5.承租人嚴重違反租住協議的;
6.承租人主動退租的;
7.年審不符合入住條件的;
8.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況 。
三.注意:
1.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轉借、轉租、閑置,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
2.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
3.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者附屬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或者賠償 。
咨詢電話:0635-8492209(市住建局);0635-8213519(市人社局);
【聊城人才公寓租金 聊城市人才公寓】監督電話:0635-826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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