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學生補貼 聊城大學生入伍補貼

大學生應征入伍優惠政策一覽:
一.國家資助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 , 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學生 , 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 下同)實行代償;
應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 , 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 , 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
二.資助標準
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236號)、《關于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的通知》(財教[2015]462號)文件規定: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 ,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
(2)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 , 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 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 , 據實補償或者代償 。退役復學后學費減免金額 , 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
(3)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 , 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如補償金額高于國家助學貸款金額 , 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
(4)從2015年起 , 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 , 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
三.資助年限計算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 , 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
以入伍時間為準 , 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 , 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
退役復學后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余期限 , 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
【聊城市大學生補貼 聊城大學生入伍補貼】復學后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 。
2.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 , 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
3.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 , 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 , 以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 , 以本科已學習時間或碩士已學習時間計算 , 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 其以前專科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
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 , 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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