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項目及內容

1.音樂學科
(1)測試要求
測試由基礎測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 各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滿分為30分 , 各15分) ?;A測試部分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 , 由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 。主要考察“欣賞”“創造”“聯系”領域內容 , 其中“欣賞”領域 , 必須通過作品欣賞聽辨回答問題 。技能測試部分 , 由各縣市區指導各學校組織實施 。主要考察“表現”領域內容 , 學生在聲樂、器樂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 。
(2)測試標準
①聲樂:從現行使用的義務教育初中段音樂教科書必唱曲目中選取8-10首 , 確定為聲樂測試曲目 , 考生自選其中的1首 , 獨立完成演唱 。
②器樂:考生自選演奏樂器 , 演奏作品一首 , 作品范圍不限 。
聲樂、器樂測試 , 以音準、節奏完整性為基準 , 確定基本
分值 , 音不準、節奏不對、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的適當扣分 , 歌曲或樂曲情感的表達與風格的呈現可適當加分 。
2.美術學科
(1)測試要求
測試由基礎測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 各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滿分為30分 , 各占15分) 。基礎測試部分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 , 由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 。主要考察“設計·應用”“欣賞·評述”“綜合·探索”領域內容 , 其中“欣賞·評述”部分 , 必須通過作品欣賞回答問題 。技能測試部分 , 由各縣市區指導各學校組織實施 。主要考察“造型·表現”領域內容 , 在規定時間內 , 考生在命題繪畫、手工制作、書法中任選 1 項參加測試 。
(2)測試標準
①命題繪畫:以點線面的運用、構圖的合理、色彩的協調為基準 , 確定基本分值 , 點線面運用不準確、構圖不合理、色彩處理不得當的適當扣分 , 能熟練地運用繪畫語言表現主題、形象鮮明、技法多樣、畫面和諧的適當加分 。
②手工制作:以作品完整、清楚表達主題為基準 , 確定基本分值 , 作品不完整、無法表達主題的適當扣分 , 創意獨特、表現手法多樣的適當加分 。
③書法:以書寫內容完整、結構準確、無錯別字為基準 , 確定基本分值 , 書寫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有錯別字的適當扣分 , 布局合理、富有美感的適當加分 。
【泰安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項目及內容】藝術科目(音樂、美術兩學科)專項測試內容與評分標準由市教育局統一要求 , 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 , 可參加補考一次 , 補考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分數的 , 只按合格分計算專項測試成績;補考成績仍然不合格的考生 , 以補考實際得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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