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東營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東營失業補助金申領
一、東營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東營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東營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參保繳費不足1年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3.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
二、待遇標準及期限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最長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6月 。對于2020年3月至政策出臺前,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其未就業期間的待遇可申請補發 。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失業補助金標準200元/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不滿5年,失業補助金標準300元/月;
3.累計繳納失業保險繳費滿5年,失業補助金標準500元/月 。
三、到賬時間
當月申請,次月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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