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通報郴州永興縣在外省入郴人員中發現1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11月17日通報郴州永興縣在外省入郴人員中發現1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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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黃某 , 男,15歲 。11月15日晚從石家莊站乘Z501次列車,于16日中午抵達郴州站后,落地檢混管核酸檢測異常,11月17日凌晨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經復核確認陽性 。目前已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 。流調溯源、隔離管控、環境消殺、核酸檢測等工作有序進行 。
經流調,感染者黃某的主要活動軌跡如下:
11月15日
20:22從石家莊站乘Z501次列車(16車009號中鋪)返回郴州 。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 從15車廂上下車,中途只在16車廂活動 。
11月16日
11:30到達郴州火車站 。
11:48在郴州火車站核酸采樣 。
12:11搭乘私家車前往永興縣油麻鎮 。
14:00到達永興縣油麻鎮五陵村江口一組家中 。
14:20鄰居家中吃午飯后返回家中 。
15:39到五陵村村部登記信息后回家未再外出 。
17:50閉環轉運到永興縣人民醫院老院集中隔離場所 。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 , 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當地社區(村)或永興縣疾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35-5522176)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或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當前 , 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壓力持續增大 。請廣大市民及來(返)郴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 , 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
1.嚴格執行入郴防疫要求 。外省入郴人員應嚴格落實“提前報備、入郴即檢、分類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來郴,在第一入郴點進行落地核酸檢測或閉環轉運至隔離管控點 , 后續核酸檢測按分類管控要求進行,最后一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場所 ,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2.主動做好個人防護 。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風、勤消毒、少聚集、主動接種疫苗,進入公共場所要戴好醫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掃“湖南場所碼” 。
3.倡導廣大市民減少跨市出行 , 不前往有高風險地區或本土疫情社區傳播的地市 。
4.廣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義務,進入各類公共場所主動配合開展掃碼、測溫、戴口罩、核酸陰性證明查驗等防疫措施;各級各類聚集性場所及公共場所,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督促進入場所人員落實常態化防疫措施 。對不配合執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的人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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