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 不動產登記 南寧不動產登記變更辦理材料有哪些

一、名稱變更核驗材料(不收件)
(一)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網上下載)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核驗原件;
(三)委托書,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驗原件;(申請人為個人的,委托關系雙方須到受理窗口當面簽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供公證委托書)
(四)門牌證明,核驗原件;(門牌有變更的,須提供)
(五)不動產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六)更名材料,核驗原件;(權利人為個人的,提供姓名變更材料(如戶口本);權利人為法人的,提供批準名稱變更材料(如企業變更名稱變更通知書)
(七)完稅憑證或減免稅憑證,核驗原件;
(八)抵押權人同意辦理變更登記的證明,核驗原件;(申請登記時有抵押的,須提供)
(九)已辦理查封登記的,須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辦理更名的書面證明,核驗原件;
(十)原邕寧縣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未在市自然資源局辦理過其他登記的,提交用地批復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購地協議)、地價款繳納憑證,如無法提供出讓合同或與開發區簽訂購地協議的,須提供結清地價款證明,核驗原件 。
二、坐落變更核驗材料(不收件)
(一)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網上下載)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核驗原件;
(三)委托書,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驗原件;(申請人為個人的,委托關系雙方須到受理窗口當面簽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供公證委托書)
(四)不動產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五)門牌證明,核驗原件;
(六)抵押權人同意辦理變更登記的證明,核驗原件 。(申請登記時有抵押的,須提供)
(七)已辦理查封登記的,須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辦理坐落變更的書面證明,核驗原件;
(八)原邕寧縣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未在市自然資源局辦理過其他登記的,提交用地批復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購地協議)、地價款繳納憑證,如無法提供出讓合同或與開發區簽訂購地協議的,須提供結清地價款證明,核驗原件 。
三、類型、面積、容積率、用途變更核驗材料(不收件)
(一)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網上下載)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核驗原件 。
(三)委托書,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驗原件 。(申請人為個人的,委托關系雙方須到受理窗口當面簽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供公證委托書)
【南寧 不動產登記 南寧不動產登記變更辦理材料有哪些】(四)不動產權屬證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五)批準類型、用途、容積率、面積變更材料,核驗原件;(提供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批文、《土地出讓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結清地價款通知書,繳款單據、契稅、《建設用地批準書》或2020年1月1日后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用地紅線圖)
(六)因自然災害導致部分土地滅失的,提交證實土地滅失的材料,核驗原件;
(七)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國有建設用地的,提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核驗原件;
(八)完稅憑證或減免稅憑證,核驗原件;
(九)不動產權籍調查表,核驗原件;(不動產界址發生變化的,須進行不動產權籍調查)
(十)門牌證明,核驗原件;(門牌有變更的,須提供)
(十一)抵押權人同意辦理變更登記的證明,核驗原件;涉及面積變更的須按照《變更抵押登記材料清單》提交材料,同時申請辦理變更抵押登記;(申請登記時有抵押的,須提供)
(十二)原邕寧縣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未在市自然資源局辦理過其他登記的,提交用地批復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購地協議)、地價款繳納憑證,如無法提供出讓合同或與開發區簽訂購地協議的,須提供結清地價款證明,核驗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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