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三 )


(六) 監督電話:0577-88105228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 。學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 。學校按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 。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
第十四條 學校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
第十五條 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統一納入國家的招生計劃,完成各項課程學習并考核合格,達到高等教育培養目標者將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專(高職)畢業證書 。
第十六條 聯系地址
府東路校區:溫州市鹿城區府東路717號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25003 。
學校網站:http://www.zjitc.edu.cn;
招生網站:http://zs.zjitc.edu.cn;
咨詢電話:0577-88321500 88313369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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