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異地就醫備案長期居住人員備案條件

煙臺異地就醫備案長期居住人員備案條件
將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外出務工農民、外來就業創業人員,統一整合簡化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一般指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 。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不再提供戶籍證明、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實行承諾備案制(個人承諾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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