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無犯罪證明現場辦理指南 東莞市無犯罪證明怎么開

辦理條件
【東莞無犯罪證明現場辦理指南 東莞市無犯罪證明怎么開】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 , 個人可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1、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的;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于資質、資格注冊或執業升學、服現役等以無犯罪記錄為前提的 。
辦理材料
廣東省戶籍公民
憑居民身份證、申請事由證明材料 , 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原本省戶籍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 申請事由證明材料 , 向戶籍最后遷出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辦戶籍在廣東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暫住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 申請事由證明材料 , 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廣東居住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居住時間以辦理居住證時間為準 , 在廣東跨地市的居住時間可合并計算 。
在校國內學生
憑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籍證明 , 申請事由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廣東就讀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辦理流程
如市民需要線下辦理 , 可直接前往戶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