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參保人在外地醫院門診買藥報銷比例是多少?

東營參保人在外地醫院門診買藥報銷比例如下:
(1)城鎮職工待遇標準:起付標準為400元,年度支付限額為1000元 。
①異地安置:我市參保職工辦理異地安置備案后,在安置地一、二、三級普通門診異地聯網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起付標準以上,使用藥品和統籌金支付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聯網結算,分別按80%、70%、50%支付至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最高限額 。
②轉診人員:經轄區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公立醫院)出具轉診證明并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因出差、探親異地發生急診的,起付標準以上,使用藥品和統籌金支付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聯網結算,按50%支付至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最高限額 。

(2)城鄉居民待遇標準:不設起付標準,年度支付限額為200元 。
①異地安置:我市參保居民辦理異地安置備案后,在安置地的普通門診異地聯網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不設起付標準,使用藥品和統籌金支付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聯網結算,按30%支付至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最高限額 。
【東營參保人在外地醫院門診買藥報銷比例是多少?】②轉診人員:經轄區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公立醫院)出具轉診證明并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因出差、探親異地發生急診的,在市外普通門診異地聯網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不設起付標準,使用藥品和統籌金支付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聯網結算,按30%支付至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最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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