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泰安女職工哺乳時間 安排女職工哺乳時間

泰安女職工哺乳時間:
依據《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22號)第十五條:
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 ,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 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女職工每天的哺乳時間可以一次或者兩次使用 , 哺乳時間不包括必要的往返路途時間;女職工從事有定額考核的勞動的 , 用人單位應當扣除其哺乳時間相應的勞動定額 。
【最新 泰安女職工哺乳時間 安排女職工哺乳時間】政策咨詢:泰安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聯系方式:0538-69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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