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女職工退休年齡是怎么規定的 山東泰安女職工退休年齡

泰安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具體認定辦法:
1、原干部身份的女職工 , 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 , 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 , 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 , 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原干部身份的女職工 , 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 , 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 , 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
2、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 , 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 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 , 按50周歲執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 , 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 , 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 , 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 。
3、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 , 在辦理退休時 , 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 。根據本人申請 , 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
4、原在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 , 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 , 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采取靈活方式就業并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 在辦理退休時 , 如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 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采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 , 根據本人申請 , 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
【泰安女職工退休年齡是怎么規定的 山東泰安女職工退休年齡】政策咨詢:
泰安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 。聯系方式:0538-69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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