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居住證積分怎么算的

濟寧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1.居住證滿一年計10分 , 未滿一年計5分(截止日期為當年的8月31日)
2.已申請受理 , 未取得居住證的 , 不計分 。
3.濟寧市城區不能辦理居住證的 , 視為符合條件 , 計10分
居住證實施說明:
1.適齡兒童至少一方辦理居住證 , 居所、居住證等材料可為不同監護人 。
2.居住證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濟寧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居住證積分怎么算的】3.居住證截止辦理時間為當年入學網上報名截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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