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泰安市醫療保險

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
2021年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仍設定兩個檔次:一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70元,二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 。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按照一檔標準繳費,享受二檔繳費的醫保待遇 。
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
一檔繳費的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5%(基本藥物為90%)、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55%;
二檔繳費的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5%(基本藥物為90%)、、二級醫院75%、三級醫院65%
普通門診
報銷比例:50%
一醫療年內支付限額為500元
門診醫療費用中醫療機構:門診統籌基金按80%比例支付 。
城鎮職工
起付標準
1.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500元 。
報銷比例:
職工
1.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負擔20% 。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負擔15% 。
3.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負擔10% 。
退休人員
1.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負擔15% 。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負擔10%
3.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負擔5%
普通門診
比例: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定點社區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報銷60%,年最高報銷800元,退休人員為900
門診醫療費用中醫療機構:門診統籌基金按80%比例支付 。
大病保險


1、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12000元降至10000元,同時提高大病保險補償比例,調整前報銷比例為:
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含)以上、10萬元以下的部分報銷比例為60%,
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部分報銷比例為65%,
2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的部分報銷比例為70%,
【泰安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泰安市醫療保險】30萬元(含)以上部分報銷比例為75% 。
2、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40萬元的補償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貧困人口,實行居民大病保險傾斜政策,其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相應提高各檔報銷比例:
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含)以上、10萬元以下部分報銷比例為65%,
1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的部分報銷比例為75%,
30萬元(含)以上部分報銷比例為85% 。
比普通居民每個檔高出5-10個百分點 。
原最高支付限額為50萬元,調整為取消最高支付限額,上不封頂,進一步減輕貧困人口大病醫療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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