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泰安市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呢

泰安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2020年3月至12月 ,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 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 領取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3、2020年3月至我市政策出臺前 , 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 , 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 , 其未就業期間的待遇可申請補發 。
【泰安市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泰安市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呢】注意: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不能同時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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