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標準是什么? 泰安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標準是什么樣的

大病醫療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
【泰安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標準是什么? 泰安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標準是什么樣的】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何時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匯算清繳時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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