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區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租房補貼發放標準

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標準:
【泰安高新區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租房補貼發放標準】學歷本科(含)及以下300元/月,每上調一級上浮標準為50元/月 。承租人個人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給予補貼 。階段性租賃補貼在審核通過的當月起按季度發放,累計發放階段性租賃補貼期限為36個月 。
申報條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高新區首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與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本地繳納至少一個月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在泰安市市區(含功能區)內以家庭為單位無自有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困難;
3、在當地未享受各類人才購房、人才租房、人才安家等補貼或住房保障部門發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賃補貼、承租保障性住房及其它優惠租金的人才保障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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