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酒駕的處罰標準有哪些?


綿陽酒駕的處罰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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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
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綿陽酒駕的處罰標準有哪些?】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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